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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玩具和儿童产品新规生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18 浏览次数:101
香港玩具和儿童产品新规生效

香港特区政府修订了《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扩大了“儿童产品”的范围,制定了新版《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附加安全标准或规定)规例》,对产品的识别标记、双语警示或警告、六种邻苯二 甲酸酯的限量提出了新的要求,新规例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据统计,广东惠州地区目前有出口玩具企业68家,其中出口到香港的企业32家。2014年1月至5月,辖区共出口玩具5442批,货值7304.7万美元。主要产品为、、布绒玩具等,主要出口到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及中国香港。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及早应对,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高度重视新规例中对邻苯二 甲酸酯的监控要求。此前香港特区政府对玩具及儿童产品中的六种邻苯二 甲酸酯的限量没有作出要求,此次规例的制定出台,意味着从2014年7月1日起,出口到香港特区的玩具产品与出口欧美产品一样,须特别关注产品中的邻苯二 甲酸酯的含量。
  
  加强出口玩具敏感原材料的管理,从源头消除出口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建立真实完善的敏感原材料管理台账,严格敏感原材料索证验证机制,确保采购合格原材料。
  
  加强生产过程的监管和成品的检测。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加强加工工艺的管控,严格按产品标准落实检测,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输港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质量符合要求。
  
  出口玩具企业在与外商签订外贸合同时要注明产品安全卫生质量要求和相关责任,并留存合同书面材料,避免出现责任纠纷时处于被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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